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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北京市杨某某五金商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平市监处罚〔2023

编辑: 时间:2024-02-13 浏览:140

  经查,当事人在其库房内发现无牌可调燃气调压器1个,因怕浪费,遂在其经营场所(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山东庄村)内以42元进行销售。当事人销售的燃气调压器不符合GB 35844-2018《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》的规定: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输出压力均应不可调节。尚未销售,就被我局执法人员发现,发现后,当事人当场进行了销毁。

  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三十二条第(五)款之规定,决定处罚如下: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,罚款:50元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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